一、《细则》出台背景
2025年1月9日,商务部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3月26日,省商务厅等8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为推动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推动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目标任务
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联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回收企业,以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标准。对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郑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即消费1000元(含)至1499元的,给予300元补贴;1500(含)至1999元的,给予400元补贴;2000元及以上,给予500元补贴。
(二)参与商家要求。根据资信状况、硬软件设施等情况,由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遴选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并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推荐报送至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各开发区、区县(市)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增减销售门店。
(三)补贴申报流程。消费者通过郑好办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选择意向商家,前往商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不限品牌),商家回收确认后,获得补贴资格。销售门店将旧车车架号、旧车照片等旧车信息,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等新车信息,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上传至郑好办审核平台。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王亚磊
联系方式:0371-8989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