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
关于上报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郑州分公司: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商商贸函〔2013〕20号)和《郑州市“十二五”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实施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工作,现就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1. 中石化郑州分公司要与各县(市)、区商务局进行对接,充分沟通,形成统一意见后,将中石化2014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规划的实施年度可以调整,但总体数量不得突破。
2. 各县(市)、区商务局务必于2013年12月3日前将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预核准给中石化的要做出标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市商务局特商处(含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拟规划地点的平面位置图(主管科长、经办人要签字)。过期将不予办理。
3.中石化郑州分公司的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务必于12月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商务局特商处(含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1:《关于上报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商商贸〔2013〕20号)
附件2:《2014年度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申请表》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