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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2-20 00:00  

 

郑商〔2013〕46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

    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我市关于做好发卡企业备案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企业备案进度,继续全面梳理本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分类分级造册。工作中可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品、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确保每个企业了解管理政策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报规模以上发卡备案企业信息按照县、市上报5家,区上报10家的原则,于2月22日下班前报至市场秩序处邮箱。届时,由市局统一召开上报备案企业动员会,对首批完成备案的企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在媒体公示,树立其合规的市场形象;对观望迟疑和对拒绝备案的企业,消除其侥幸心理,督促其按照《管理办法》的时限要求完成备案;要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立“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向公众曝光。

    同时,未完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测试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系统测试,熟悉备案操作流程,加快企业备案工作。此外,要加强对管理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备案工作的准确性。

 

联系人:杜晖  张小飞,联系电话:67185872,邮箱: zzs67185872@126.com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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