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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25 16:58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20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法政〔2020〕1号)和《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20〕5号要求,按照2020年服务型行政执法督导和考核内容,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好创建载体

(一)加强创建立足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倡导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努力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要求,争取被推荐命名省、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二)结对帮扶。积极主动联系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和“郑州市中原区税务局”,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全面提升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力争尽快进入示范点和标兵行列,推动商务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提档升级。

二、落实法律风险防控

(一)总结提升。持续探索行政指导方式方法,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二)扩大范围。在2019年梳理公布的行政相对人风险点基础上,按照郑法政办〔2019〕6号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相对人风险点扩大范围,并在单位内部、向社会、向行政相对人,通过官方网站、走访、书面等方式征求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后,主动将梳理的违法风险点和对应的风险等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法律依据以及裁量标准、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等清单,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等便于行政相对人知晓的途径予以公开,通过微信群、抖音、办事窗口、集中宣讲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执法、管理过程中,根据风险等级,落实措施,以非强制性手段为主,积极实施防控,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三、持续提升水平

(一)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培训,积极邀请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师资库授课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考试,学习借鉴、探索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制度。

(二)推动复工复产。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认真总结推进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格责任落实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侧重工作成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及时部署、明确责任、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纳入我局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抓好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时间节点,及时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2020年7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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