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3〕25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23〕22号)、《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商联〔2023〕23号)、《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郑州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商联〔2024〕52号)要求,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实地验收,现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3月25日前实名书面向市商务局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举报:0371-89897681
业务咨询:0371-89897671
附件:郑州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第五批)拟支持清单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