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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遴选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第二批)及支付平台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0-08 17:06  

       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开展,现就遴选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第二批)支付平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概况

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郑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2000元以内的,给予300元补贴;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详细内容见《郑州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商联〔2024〕40号))。

遴选和推荐流程

(一)销售企业(门店)

通过企业(门店)注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签订承诺书。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企业遴选工作。

(二)支付平台

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出具申报文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三个工作日内报至市商务局。电子版(PDF)同时发至邮箱。

三、参与企业要求

  (一)销售企业(门店)

1.在郑州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资信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遵从活动规范和要求,作出参与电动自行车补贴活动承诺,对电动自行车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4.具备满足活动开展条件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具有旧车回收能力,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废旧车辆和电池的存储场所,回收的废旧车辆及电池须交给具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5.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6.被工信部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品牌商家优先。

7.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8.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9.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回收车辆清单。

10.对因上传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错补、漏补,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消费者违规领取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二)支付平台

1.平台属于国内主流支付平台,具备合法资质和相关支付资质。平台具备专业团队保障补贴投放、运营、核销等能力。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平台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阻止外挂、套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需第一时间报告并追回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平台需能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4.平台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5.平台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支付的法律法规要求。在活动中即时向市商务局反馈活动进展成效,活动结束后,需形成专项成果报告报市商务局。补贴发放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履约不力、对不法行为阻止不力、违法套取补贴资金、严重违反使用核销规则、拒不履行发放协议等情形,市商务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一)销售企业(门店)

1.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息信用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4.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品牌授权承诺函、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

5.提供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情况,需含产品型号、产品统一零售价、产品3C认证证书、产品图片。

6.销售门店租赁协议及照片(废旧车辆和电池的存储场所)。

7.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8.企业承诺书(附件3)。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支付平台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情况,需包含企业概况、主要业务情况、用户情况及电动自行车商户覆盖情况。

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计划执行方案,方案提交即视为同意市商务局确定的补贴标准、发放形式、商品要求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筛选,遴选、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门店),确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加强与遴选企业(门店)的沟通联系,讲清活动规则,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主动对接,解决企业在参加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相关图片、链接可发送至邮箱。

(四)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迅速推进遴选工作,确保不影响活动正常开展。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第二批)推荐申请、销售企业(第二批)统计表(附件1)、参与产品统计表(附件2)20241011日16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特商处(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

特商处电话:89897708    邮箱:zzsswjtsc@163.com。

 

附件:1.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第二批)统计表

2.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产品统计表

3.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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