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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8-16 15:08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函〔2024〕33号)要求,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现请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做好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主体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商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四)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五)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商家的征集、确定工作,并于8月19日12时前,将征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处。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表格。在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

(二)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要求,提前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集工作。

 

电话:0371-89897707   邮箱:zzswj405@163.com

附  件: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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