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对拟认定的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12月13日前实名书面向市商务局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
电子商务处:0371-89897709
附件: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拟认定名单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