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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3-08-01 17:33  
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开展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

开发区区县()商务部门

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现就开展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示范类别

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包括: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电子商务领军人物5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基地申报,应符合相关示范创建标准(内容见附件),总部与所属企业不可重复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单位为年度示范,前两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可再次申报。

电子商务领军人物评选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开发区、区县()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由开发区区县()商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2套(内容见附件),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报资料内容提要排序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按序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凡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PDF电子文档1套(含未经处理的原图片)。

(三)进度安排

8月11日前,开发区区县()商务部门推荐文件、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档市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示范带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是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地商务部门要注重市级示范在行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强与示范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培育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工作中,优先从市级示范中推荐。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地要积极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和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做好宣传,指导、帮助申报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要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创新发展水平、海内外市场拓展能力、促进农产品上行助力乡村振兴等维度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做好动态管理。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重点评估2021-2022年建设发展情况。经认定的示范单位要定期向所属辖区商务部门上报数据和运营情况前两批示范单位未按要求向所属辖区商务部门上报数据和运营情况的,不再推荐其申报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

 

附件:1.郑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2.郑州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创建标准(试行)

3.郑州市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创建

标准(试行)

4.郑州市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联系人:陈  石、徐  

联系电话:0371-89897709

邮箱:zzswjdzsw@163.com

 

 

 

2023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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