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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3-04-17 16:20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培育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3〕14号)要求,开展“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培育申报。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培育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3〕14号)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已建成并正式运营半年以上时间。概念性、规划性或未建设的项目不予接收。

(二)建设主体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拥有专业稳定的业务团队,具有稳定的直播电商产业链合作伙伴,经常性开展“土特产”电商直播活动。

(四)按规定向商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五)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直播电商基础较好,具有良好的规模和集聚效应,“土特产” 直播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河南省产业公共直播间基于地方“土特产”特色产业集群,面向企业使用和服务的,具有公共属性的电商直播间。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出具推荐文件。

三、报送要求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PDF电子版(需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郑州市商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徐  珊    0371-67170298

电子邮箱:zzswjdzsw@163.com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培育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3〕14号)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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