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外贸〔2021〕3号,以下简称《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网上申报系统已开通,请已注册并通过审核公示的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smeimdf.net)。网上申报程序为:在线申报-资金年度-资金拨付申报,选择与项目内容相符的拨付申请表进行填报。
未注册企业或虽注册但未通过审核公示的企业本次不受理申报,项目申报期内暂不受理企业注册公示事宜。
二、支持范围、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支持标准、申报企业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和其他材料、申报要求等按照《省厅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后应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网上填报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凡未在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二)参加国际性展会项目的支持标准和支持内容均有重大变化,各申报企业请认真阅读《省厅申报通知》,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国际性展会项目名称为***展会,如企业因疫情未参展的,项目名称为***展会(未参展),线上国际性展会项目名称为***展会(线上展会),展会人员费项目名称为***展会人员费。
参加国际性展会的人员机票费,须在国际市场考察项目中申报,不能与展位费合并在国际性展会项目中申报,否则不予支持。申报材料只提交基础材料即可。
(三)《资金拨付申请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企业负责该申报工作的人员;电话如是总机转接,请填写总机和分机号码;传真请填写联系人的本地手机号码,格式为1**-********。
(四)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认证证书、护照、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材料原件进行核对,与申报材料核对一致后原件退回。
(五)纸质材料送市商务局初审之前暂不装订,初审无误后再装订成册。
(六)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准备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因申报材料缺项、错项或复印不清,导致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申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申报地点:(大石桥)金水路80号原郑州市外贸局院内向西一楼大厅(金桥宾馆、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对面)
六、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项目申报期内需进行人员限流,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申报。报送资料人员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请各企业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225029(此为临时号码,4月19日以后停用)。
附:2020年12月31日各币种对人民币汇率
美元 欧元 日元 港元 英镑
6.5249 8.0250 0.063236 0.84164 8.8903
附件:1.《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外贸〔2021〕3号)
2.《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际性展会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商外贸〔2020〕4号)
3.《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的通知》(豫商外贸〔2020〕21号)
4.申报表格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