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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散”治理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04 11:12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27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3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9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制定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散”治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散”治理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27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3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9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持续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攻坚办和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更新思想为切入点,以压实责任为着力点,以重点问题为关键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污染治理,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证照不全或证照全无的加油站点采取“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拆除一批、永久关停一批、整改完善一批。对新出现的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实现动态清零。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实现我市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全面普及,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黑加油站。

(二)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和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  

(三)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力度。

 四、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黑加油站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已关停取缔的证照不全或证照全无的加油站点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一是整改完善类。对于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的规定,达到规范完善手续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使之尽快完善手续,报送市商务局。在手续完善之前继续保持关停状态;二是拆除类。对于严重违犯成品油市场秩序且无法完善手续的,坚决予以拆除;三是永久关停类。对于不符合整改条件,无法完善手续,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实现“两断三清”永久关停。

对新出现的黑加油站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拆除一个,实现动态清零,紧盯涉油违法犯罪的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查清全部涉油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流向、贩运网络、制贩窝点等全方位斩断利益链条。

方法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9月24日至10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辖区乡(镇、办)对本辖区证照不全或证照全无加油站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认真填写排查明细表并建立排查清单,确保排查到位。对排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

2、全面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排查清单中的证照不全或证照全无加油站研究制定的分类处置意见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并按照整治措施整治到位。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分类整治清单中加油站的整治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4、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巩固整治成果,彻底消除证照不全或证照全无加油站。

(二)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行为,发现一辆打掉一辆,实现动态清零,要查清其涉油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流向、贩运网络、制贩窝点等全方位斩断利益链条。同时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

(三)全面普及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点、长期低于成品油批发价销售油品的站点的油品抽检频次,并加强进销存检查,对进销发票和油品实际进销量严重不符的站点严格依法纳税稽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合格油品要溯源批发和生产企业予以查处。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两次抽检油品质量不合格的加油站,关停整改直至由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商务主管部门分别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五、职责分工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9号)和《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45号)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三散”治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本辖区清单台账的建立、分类整治、核实验收、长效监管等工作,各乡(镇、办)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排查摸底和日常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度缓慢、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导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从事违法违规建设经营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日前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12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证照全无或证照不全加油站排查明细表、《XX县(市、区)证照全无或证照不全加油站分类整治台账》报送至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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