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油品进销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各成品油批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油品进销存管理的通知》(豫商运〔2017〕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加油站,严格做好油品进销存管理。要求辖区内成品油零售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油时留存电子档案,建立《加油站进货登记台账》、《加油站进销存月报表》。近期应对社会加油站油品进销存管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樊 梦 贾海彬
联系电话:67180378
电子邮箱:tsc1116@126.com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加油站油品进销存管理的通知》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