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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4-21 08:50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重点商贸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消费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17〕119号)和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豫商办文〔2017〕21号)要求,我市决定于4月20日至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的主题,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推动企业创新消费促进模式,搭建行之有效的供需对接平台,培育和推广我市优质特色品牌,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把“消费促进月”活动建设成为我市重要的消费促进平台。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大力开展特色促销活动。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围绕“消费促进月”活动,组织商贸企业、行业协会、品牌消费集聚区,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活动。鼓励商贸、餐饮服务等企业积极参加4月5日-5月5日在洛阳市举办的第35届中国洛阳牡丹节期间系列促销活动;4月21日-23日在郑州举办的第十九届郑州国际糖酒会;4月28日-5月2日在信阳市举办的第25届信阳茶文化节暨2017信阳茶业博览会等活动。

(二)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各县(市、区)要结合流通创新和消费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渠道的优势,推动流通模式和营销方式的创新。积极与苏宁易购对接,广泛应用“互联网+零售”模式,破解资金难、技术难、营销难等难题;促进阿里巴巴“村淘”项目在本地区尽快落地,加快优质特色产品入驻淘宝、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地方特色馆;通过各类电商平台推动本地区春季游,促进消费。

(三)扩大郑州品质商品供给。各县(市、区)要优选一批地方特色产品,培育一批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和产销对接会,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机场、高铁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加油站、电商平台设立本地特色产品专柜专区。引导流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技艺、品牌内涵和文化资源,鼓励老字号企业充分运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不断开发特色产品和服务。

(四)搞好信息服务。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活动期间消费市场动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分析产销形势,把握消费热点,切实找准市场需求,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引导居民消费,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商贸处、市场运行处、市场处、特商处、电商处、秩序处、安全办、会展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和总结。

(二)创新活动机制和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重点和特色,结合新兴消费、服务消费等消费热点,加强与工信、农业、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联动发展,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构建扩大消费长效机制。

(三)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宣传页、公示展板等,广泛发布活动信息,及时加强对消费热点和“消费促进月”活动效果的宣传,积极引导消费需求和供给,提高供给的有效性;要因势利导,积极倡导科学、绿色、共享、简约的消费理念,进一步引领消费文化和行为转变,努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明确活动参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主办单位要对活动场所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消费促进活动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于4月26日前将本区域“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联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以及拟开展促销活动内容、企业名单和活动联络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至市商务局商贸处。各县(市、区)要及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及图片,并于6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成效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王鹏业    电话:67185865

邮箱:zzswj405@163.com

 

附件:2017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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