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商传〔2017〕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郑州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建立整改台账
在前期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情况,填写“附件2:‘小散乱污’企业(非法加油站点)整治取缔情况统计表”,于3月31日前报至市商务局特商处。
二、 对2017年以来油品抽检情况进行总结
说明辖区内在营加油站(点)的数量及分类(中石化、中石油、社会),2017年以来抽检油品所覆盖的加油站(点)数量及总抽检的站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的处理措施等,于3月31日前报至市商务局特商处。
三、 严防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要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以迎接省商务厅对我市进行抽查。对发现取缔不到位、死灰复燃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贾海彬 樊梦
电话及传真:67180378
邮箱:tsc1116@126.com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商传〔2017〕32号)
附件2:“小散乱污”企业(非法加油站(点))整治取缔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