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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3-29 17:36  

机关各处室,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大型商场超市:

现将《商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15日

    

商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2017年,全国爱卫办将组织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顺利通过,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17〕8号)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共建国家卫生城市,共享健康和谐生活”为主题,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载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巩固商务系统创建成果,为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推动我市健康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

  市区建成区及其他纳入城市管理的区域。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市爱卫办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商务系统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一)局机关创建工作

  1、机关电子屏幕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健康教育专栏设置符合要求(壁挂式或立柱式,规格:1.2米×2.4米,合金材质,钢化玻璃罩),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

  2、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培训率达100%。

  3、定期开展机关处室卫生检查,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评比并排出名次;各种检查记录及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有序。

  4、机关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卫生间无异味。

  5、进一步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

  (责任分工:机关党委牵头负责)

  (二)爱国卫生讲师团培训工作

  推荐专家参与“郑州市爱国卫生讲师团”,做好课件编制等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家讲座活动。

  (责任分工:市场秩序处负责)

  (三)大型商超创建工作

  1、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健全,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合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无垃圾积存、外溢现象。公厕干净卫生,冲洗设备完好,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无异味。

  2、商场主要入口处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并符合相关要求(壁挂式或立柱式,规格:1.2米×2.4米,合金材质,钢化玻璃罩),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充分利用电子屏、条幅、广播等载体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内容。

  3、认真贯彻《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有吸烟劝阻员,确保所属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4、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店内防鼠、防蝇设施完备、合格,“四害”不超标。

  (责任分工:商贸处牵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大型商超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督导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3月份):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成立工作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本辖区大型商超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广泛开展动员,着手加强治理。

  (二)迎接省爱卫会验收阶段(4月份):采取集中行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创建标准,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验收。

  (三)迎接全国爱卫办复审阶段(5月至11月):此阶段,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全面暗访。各区要下大力气,再掀治理工作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国家复审,确保高标准通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治理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成绩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郑州市商务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余遂盈任组长,副局长林继民、机关党委副书记郑立忠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商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贸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大型商超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并保障必要的创建工作经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方案、联系人名单及电话,于4月1日前报市商务局(电话/传真:67185865,邮箱:zzswj405@163.com)。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大型商超要充分发挥“窗口”优势,利用电子屏、板报、条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卫生科普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整治,强化督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大型商超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督促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特别是在宣传力度不够、存在卫生死角等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达到创建要求。市商务局将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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