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品牌消费集聚区奖励资金的通知》(豫商流通〔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评并做好申报有关工作。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于2017年4月7日前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予推荐;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商贸处 彭鑫 67180387
市财政局商贸金融处 宋占军 67181207
邮 箱:zzswj405@163.com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品牌消费集聚区奖励资金的通知》(豫商流通〔2017〕26号)
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