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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贸领域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5-15 14:58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商贸领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18号)要求,郑州市商务局决定从5月11日至8月7日,在全市商贸领域火灾隐患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找准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澄清火灾隐患存量,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商贸领域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郑州市商务局成立以余遂盈局长为组长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商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整治重点

    围绕当前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消防工作实际,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和仓储物流企业的火灾隐患。依据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见附件1)开展排查治理活动,实施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对照治理标准开展排查,重点对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以及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造册。

    (二)督促整改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领导分包、责任捆绑、从上至下逐级抓好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职责权限内依法督促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配合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督促及时整改销案。

    (三)持续巩固提升阶段。7月11日至8月7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总结固化综合整治中好的做法,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整改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将火灾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

    (三)完善机制,严格追究。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建立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或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综合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填写《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于每周五下午5时前报市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邮箱,8月10日前将《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联系人:袁飞    电话:67185872    邮箱:swaqxf@sina.com

  附件:1.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2.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3.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4.仓储物流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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