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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商贸流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07 00:00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市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小火少发、大火不发、总量下降”的总体目标,坚持一手抓火灾防范、一手抓消防基础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郑州市商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商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9日前)。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商贸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对所有5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紧紧围绕当前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警示标志、员工培训等。重点关注防火、防爆炸、防踩踏等防护措施的落实。针对节假日期间,商业活动多、人员流量大的特点,督促商超企业、加油站(点)等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对于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列举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资金和时限,确保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商贸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持续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火灾多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于12月12日前报市商务局安全办,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4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袁飞

    联系电话:67185872

    邮    箱:swaqxf@sina.com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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