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加油站油罐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加油站油罐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豫商运函〔2016〕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加油站填报《加油站油罐情况调查表》,并对填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一》、《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油站油罐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特种商品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贾海彬、樊梦
联系电话:67180378
电子邮箱:tsc1116@126.com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