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关于第24届广州博览会郑州展区设计布展工程询价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18 00:00  

各有关展览公司:

第24届广州博览会将于2016年8月26日-29日在广州市举行。为了提高本届广博会郑州展区布展水平,现对郑州展区设计布展工程询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说明和要求

(一)招标项目

名    称:第24届广州博览会郑州展区设计布展工程

展区面积:15m×12m=180m2

(二)设计总体要求

突出郑州市发展战略,充分体现郑州市对外开放、合作、交流的主题;在简要介绍郑州市的基础上,重点展示郑州市社会、经济、科教和文化等发展的巨大成就;整体推介郑州市投资、发展综合环境,展示有代表性的产品等;宣传郑州最具代表性、最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和文化。

对展示的内容要有整体策划文案,并有与每个主题趋于相对应的内容设计。

(三)设计形式要求

1.展区高度一般不超过4.5米,主体造型最高不超过6米,“郑州”两字突出在造型上方;

2.展区布展为一体化造型,设主接待台,同时满足企业展示洽谈空间的需要;     

3.设计要突出郑州市发展战略,有鲜明的个性和特点。展区设计要体现出独立展区的特色形象,展区要四面开放,接待区、展示区、演示区、洽谈区空间分布要合理,要视觉通畅,体现开阔的空间感;

4.布展主次分明,有现代感,要按模块化设计制作,减少现场施工量。多运用现代化的声、光、色与多媒体手段,展区造型新颖、美观。设计结构、材料安全可靠,要使用安全、环保、节约装饰材料,电器安装使用要规范;

5.主色调要突出、明确、整体风格和谐统一。

(四)招标项目预算

各投标单位在报送设计方案(三位彩图与实际尺寸图)的同时,必须附有该方案的详细预算清单,以最经济的预算达到最优布展效果。

二、投标者应具有的条件和资质

1.投标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有展览设计、展览工程实施的相关资质,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资金注册期要求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人员;

4.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特装布展工程3年以上的经验,且无违规施工记录;

5.曾在历届广博会、广交会上承担城市综合形象展的设计搭建工作,或者具备广博会组委会对施工搭建公司的资质要求。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者应将所有文件包装好进行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投标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每家公司投标方案不超过二个(含二个),否则所有方案作为废标处理。

2.彩色正视、左右侧视、鸟瞰效果图、平面布局图各一张。图纸上不能出现本公司姓名、标示等,否则作废。

3.设计说明书及方案的详细预算清单。

4.不同主题区域的展板效果图(包括企业展示区域图片)。

5.搭建工程主要材料的性能、规格及数量说明书。

6.投标设计单位资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其中包括: (1)企业经营执照、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2)企业简介一份(含规模、技术人员、工程施工能力、经营情况、成功案例)。

7.费用构成项目细分价目表(含设计费、特装管理费、电费等所需支出项目)。

8.历届广博会、广交会上城市综合形象展的案例。

9.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以上资料需一并邮寄或送达我单位。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投标者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投标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应用。

2.除参加本次活动外,投标者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设计作品及所有附件。

3.若投标者违反上述规定,我方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提出所有损失的赔偿。

4.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取消此次参展工作,询价程序自行终止,解释权归郑州市商务局所有。

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7月25日12:00前,将投标文件材料邮寄或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接受,视为自动弃权。

六、评标办法及结果公布

拟定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标,由评审小组成员统一会审、打分、确定中标单位,并公布中标单位。不中标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不再退回。

地  址:郑州市嵩山北路4号郑州市商务局602室

邮  编:450007 电  话:0371-67188172,6717129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