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农商互联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16〕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对辖区内企业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表格,请于4月19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贺 磊 电 话:6717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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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