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的通知》(豫商流通〔2016〕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并依据《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办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行文向市商务局推荐。推荐文件(2份)、品牌消费集聚区申报表(8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请于2016年4月8日前报市商务局商贸处。
联系人:彭 鑫 电 话:67180387
传 真:67185865 邮 箱:zzjlgl@163.com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