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管理,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6年3月10日——2016年4月20日
二、年审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三、年审材料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填报后的打印件);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2015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业务发展计划等。连续三年没有业绩的企业,应提出整改措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四、有关要求
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在年审之前,要认真清理商务部统计系统中的劳务人员信息和数据,凡已回国的劳务人员,应在统计系统中予以更新,并做到业务统计的数据与外派劳务人员信息库中的数据相统一。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须通过电子钥匙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http://fec.mofcom.gov.cn/),进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管理系统,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网上填写《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并确认。
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凡未按要求提供年审材料的,均不予通过年审。
4、请各有关企业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年审材料报市商务局。
特此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