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豫商监管〔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杜晖 张小飞 电话:86615002
2016年3月11日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
为稳步推进我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更好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编〔2015〕17号)精神,经与省编办协商,同意在全省择优选择部分市县作为我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原则。除鹤壁市、禹州市政府已将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范围外,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可申报。同时,每个省辖市可推荐一个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作为备选单位。
二、凡申报试点单位的市县商务局应积极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与编办沟通,将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当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并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部门上报申请,经当地编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省商务厅。
三、试点单位经研究确定后,省编办、省商务厅将联合下文予以明确。
四、省商务厅将对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
联系人:葛安成
联系电话:0371—6357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