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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1-08 00:00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科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袁飞    电话:67185872    邮箱:swaqxf@sina.com

                            

 

2016年1月7日

 

 

全市商贸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科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4月8日,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围绕当前安全生产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点)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企业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2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2016年1月13日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报市局安全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8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启动隐患排查信息平台建设,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每周一向市局安全办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情况,2016年1月29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每周一向市局安全办报送一次隐患整改情况,2016年3月29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9日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向市局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商贸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各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企业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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