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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6-10 00:00  

各县(市)区、开发区、郑东新区、港区商务局:

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5年9月18日-21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该博览会作为国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展会,已成功举办11届,得到了11国政界、商界的普遍赞誉,成为传导自贸区商机,为11国企业服务,推动经贸交流的最佳平台。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豫商贸函〔2015〕25 号)积极组织企业参展。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由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具体事宜请与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联系。现将报名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参展办法:

1、省外贸公司填妥《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直接报省商务促进中心。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辖区进出口企业填妥《报名表》,报当地商务局,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促进中心。

3、报名参加投资合作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展区)的企业填妥《报名表》,直接报省商务厅外经处。

4、本通知同时在河南省商务厅网站发布,企业可登陆河南商务厅网站http://www.hncom.gov.cn或者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下载《报名表》。

5、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展位确认截止日期为7月31日。省商务促进中心将依据企业报名先后报博览会秘书处分期确认参展企业资格,书面通知企业并安排展位。由于博览会安排国内企业展位数量有限,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企业报名。

三、参展联系方式:

1. 河南省省商务厅外贸处电话:0371-63576231/2    传真:63813326

联 系 人:姜红  郭凤阁 

电子邮件:hncomwmc@163.com                

 2. 河南省商务厅外经处电话:0371-63576305    传真:63576478

     联 系 人:李梅香  潘菊芬 

     电子邮件:762098569@qq.com

3. 省商务促进中心电话:0371-60116200  传真:60116060

         联 系 人:梁杰智  夏长江

         电子邮件:hncomwmc@163.com

4.市商务局外贸处电话:0371-67182083

            电子邮箱:wmc67182083@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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