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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助力过龘年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4-01-26 15:11  
新年伊始,2000万郑州市“辞旧迎新”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助力在郑消费者欢欢喜喜过龘年!1月29日、2月8日,上午10时,分二期发放,消费者每期均可参与抢券!

新年伊始,2000万郑州市“辞旧迎新”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助力在郑消费者欢欢喜喜过龘年!1月29日、2月8日,上午10时,分二期发放,消费者每期均可参与抢券!

一、发放使用时间

(一)第一期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月29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月29日10:00—2月6日24:00。

(二)第二期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2月8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2月8日10:00—2月25日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本次共发放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2000万元,通过支付宝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000万元,通过云闪付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000万元,其中1月29日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200万元,每个平台600万元,2月8日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各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400万元,并叠加第一期未核销金额。

消费券面值均为30元,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活动期间,每人每期在每个平台限领1张。

三、发放形式和申领渠道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郑州市域内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四、使用核销范围及办法

消费者领取的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内大型商场、超市、特色街区、小微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线下实体商家使用。

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商家付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商家须支持“支付宝”或“云闪付”付款方式。

商家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或中国银联(联系电话:95516)联系。

五、注意事项

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此类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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