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更新《郑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清单》(附件1)和《郑州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1.3)》(附件2),制定《郑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附件3),请各有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处室要在3月31日前将各自行业的监管对象名录库(2021版)报送法规处以便更新发布。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包括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主要为抽查计划中的12个抽查事项。不定向抽查按照由省商务厅安排组织实施。
三、当年度同一企业同时被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抽取的,原则上按时间顺序只检查一次,另一次的检查结果参照前次,特殊情况除外。
四、各相关处室要认真组织,确保检查效果。在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要将公示信息检查和备案登记事项检查并列入检查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郑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清单
2、郑州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1.3)
3、郑州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
2021年3年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