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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会展业促进中心 关于开展会展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15 16:05  

有关单位:

为加快郑州市会展业发展,提升会展质量带动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效益,根据河南省会展业提质发展有关事项、郑州市会展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26年展馆绿色升级改造、2024年至2025期间在我市举办的展览项目、国际认证、人才培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专业展馆绿色升级改造奖励

1.支持标准

为推动我市专业展馆绿色化、低碳化、智慧化,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5年第30号公告《绿色展馆》相关内容,支持我市正常运营展馆在2026年度进行展馆绿色升级改造,支持范围为:采购可循环使用的展览器材;采购或更新电力、空调、节水等设备;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际投资或采购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实际总投资额或采购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展馆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正常运营的郑州市内专业展馆。

3.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资金申请报告;

3)奖励资金申请表会展主体

4)合法登记注册证照;

5)法人身份证;

6)单位简介;

7)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8)采购合同、发票、明细,银行转账凭证,相关项目或产品介绍、照片等。

(二)展览项目奖励

1.支持标准

1)积极培育产业契合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展览项目,鼓励举办单位新创办本地展览项目,第1、2、3届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百平方米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4、5、6届展览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百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届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2)支持本地相同题材的中小专业展览实现联合办展、共创品牌,由两个以上举办单位分别举办3届以上的展览项目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后规模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展览,视作新办展览进行奖励

3)单届展览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以上的贸易类展览,给予奖励30万;单届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消费类展览,给予奖励10万元。

4)对引进的首次(近三年内未在郑州举办的,视为首次)在我市举办的展览项目,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国性专业展览项目,按每百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5)现有展览增量扩容,对7届以上、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以其历史最大规模(近三年)为基数,每增长1000平方米奖励2万元,每届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在郑州市内专业展馆举办展览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2)原则上由在整个展览活动中负责组织策划、招商招展、经费收支,并与展会场馆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3)展览项目需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举办天数应在3天以上(含本数,下同),农业类展览项目举办天数应在2天以上;展览届数自进入专业展馆时间开始起算。

4)展览项目奖励第1条第(3款中同一主体一年举办多届的贸易类或消费类展会,只奖励当年规模较大的一届。

5)“展览面积”是指场馆室内和室外展位所占面积及展位间必要的走廊、通道面积(不含开幕式场地、茶歇区、独立洽谈区、会议区、活动区、媒体区、公共服务区等),是展会奖励的依据面积。

6)“贸易类展会”是指以促进贸易成交、技术交流、经济合作、项目投资、服务推广等为主要目标,主要面向专业观众、服务产业发展的展览会。

7)“消费类展会”是指面向社会大众、以产品现场售卖为主的展览会,举办天数应在2天以上

3.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资金申请报告;

3)奖励资金申请表(展览)

4)合法登记注册证照;

5)法人身份证;

6)单位简介;

7)相关批准文件;

8)主承办批文或证明;

9)展会实施方案;

10)展馆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展馆自办展只需提供证明);

11)展位图;

12)参展企业名录;

13)展会总结;

14)展会现场照片;

15)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16)申请展览增量奖励还需提供历史最大规模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展位图。

(三)会展主体奖励

1.支持标准

1)对经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国际性组织认证市会展机构或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邀请UFIICCA等国际组织、国家级商(协)会、开设会展专业的知名院校,在我市举办会展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时间3天以上、培训人员达50人以上的,按照我市组织单位实际支付培训费用的5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在郑州市内依法开展会展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3.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资金申请报告;

3)奖励资金申请表会展主体

4)合法登记注册证照;

5)法人身份证;

6)单位简介;

7)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8)国际组织认证:入会申请表、认证证书、认证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会费、年费、银行转账凭证)、相关国际组织官网认证展示页截图等。

会展人才培训:培训业务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培训课程安排、参加培训名单、现场照片等。

、申报时限和要求

申请单位应根据本通知,向市会展业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申报材料一式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2024年至2025年期间举办的展览项目、会展主体奖励的单位需2026123日前提交资料,申报2026年度专业展馆绿色升级改造奖励的单位需于2026年10月9日前提交资料至市会展业促进中心

、审核流程及拨付

市会展业促进中心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的受理、资料审核,对申请项目进行核查、抽查和评估,出具项目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支持条件的展会项目,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会展业促进中心组织上报市财政局复核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申报地址:郑州市会展业促进中心中原区百花路46号院

18号楼206房间

咨询电话:0371-67889322   邮箱:zzhzcjk@163.com

 

 

附件:1.展览项目申报材料

    2.会展主体申报材料

3.专业展馆升级改造申报材料

 

 

                              2026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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