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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15 11:0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商务系统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 )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灾害蔓延,消除险情,力争把事故损失 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郑州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商务系统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及开展救援,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控制灾害事故蔓延扩大,消除险情,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急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试行 )》以及市商务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实际。

1.3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应急联动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市商务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方面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水平,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充分依靠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

1.4.2 预防为主。依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做好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商务主管部门参与组织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商务系统各单位、商贸企业开展事故的的先期处置,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商贸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是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4.4 资源整合,应急联动。充分利用企业、社会资源,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应对事故的合力和长效机制。加强同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各类力量在处置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作用。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统一领导,商务系统各单位、商贸企业分工负责。

组  长:王保来

副组长:张延廷  林继民  秦振兴

成  员:局各分管领导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联系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 领导小组职责

2.2.1 组织、协调、领导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预防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2.2 督促搞好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2.2.3 协调力量配合处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2.2.4 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相关情况信息。

2.2.5 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 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商贸企业制订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3.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2.3.3 接收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传达相关信息。

2.3.4 承担领导小组分派的其他工作。

2.4 商务系统各单位应急救援组织

商务系统各单位、商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具体职责为:

2.4.1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2 预案的制订要做到责任明确、应急有序,保障人员、措施、物资准备充足到位。

2.4.3 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 信息处理

3.1 信息收集

3.1.1 充分利用应急、消防、气象等职能部门的基础信息监测网络,及时获取各类事故信息(含各类预警信息)。

3.1.2 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后,局机关干部职工、值班人员应立即如实向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向社会职能部门(110、120、119等)求助。

3.1.3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要弄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伤亡损失情况等内容,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3.1.4 市商务系统有关单位出现紧急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185872(白天)、67180381(夜晚)。

3.2 信息报告

3.2.1 报告责任主体

市商务系统各单位是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消防)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受理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责任主体。

3.2.2 信息报告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报告必须及时迅速、不得延误。如因报告单位和个人上报信息不实、延误等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损失的,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2.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发生后,涉事故单位要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3.2.4 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 现场处置

4.1 先期处置

4.1.1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2.2 各相关处室、各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参与先期处置工作。

4.2 现场处置

4.2.1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紧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4.2.2 预案启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2.3 现场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市商务局领导、事故单位以及应急救援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或者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商务局局长或者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指挥部工作。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名称

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

市商务局领导和事发单位负责人员

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抢险救援组

市商务局相关行业处室、事故单位抢险救援力量负责人

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全保护组

公安部门、事故单位安保负责人

现场及周边地区警戒控制、交通管制、监控事故有关责任人

医疗救护组

公共卫生医疗单位、事故单位医务室负责人

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中毒人员实施救治

后勤保障组

市商务局相关行业处室、事故单位后勤部门负责人

落实现场应急物资、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

事故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善后处理组

市商务局相关处室、事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专家技术组

有关商务专业技术人员、商贸企业相关专业人员

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和决策咨询

4.2.4 现场指挥部基本工作程序:查看事故发生地现场,听取事故单位先期处置情况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展开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在现场应急救援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决策咨询作用,在听取专家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综合比较选择。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或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科学合理、有效。

4.3 扩大应急

4.3.1 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并难以控制时,现场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

4.3.2 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4.4 应急救援结束

4.4.1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4.4.2 经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自动解散,由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善后工作。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5.1.1 人员安置

事故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或监控。

5.1.2 污染物收集处理和现场清理

做好事故现场的后期现场清理、污染物清除(包括核、化学、病原微生物污染)。

5.1.3 补偿

在处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期间,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5.1.4 恢复重建

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和总结

配合上级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和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议等。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消防)有关规定、行业特点、本单位实际等,组建训练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每年向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编制、人数、装备、训练、执勤任务情况,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备案。

6.2 疏散场所保障

涉事故单位要安排设置专门的场所,用于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临时避难,以及伤员临时救治。

6.3 通信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通信保障,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利用内部电话、对讲机等手段、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

6.4 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事发单位组建医疗救护组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做好现场抢救工作,并组织群众性救护工作。

6.5 治安保障

各单位组建安全保卫力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管治、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6.6 物资保障

6.6.1 各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平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并建立与其他单位物资调剂渠道。

6.6.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 培训和演练

7.1 培训

各单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掌握基本的防灾、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处置的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等。

7.2 演练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部门协调作战能力,并认真做好记录,在演练中发现不妥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8 预案管理

8.1 本预案是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各单位要针对单位特点制定本单位总体预案,针对某种具体、特定类型、场合的紧急情况制定专项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下级子预案。

8.2 本预案和各单位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

8.3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由郑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9.2 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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