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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主要政策措施摘要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13 21:00  

(一)

政策要点:市财政设立1亿元出口退税资金池。出口退税资金池用于银行向应获得而未获得出口退税款的外贸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的风险准备金。委托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的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出口退税资金池的日常管理和核算。通过招标确定3家银行为承办银行。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审核情况到承办银行申请贷款,退税后及时还款,由出口退税资金池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服务对象:申请使用资金池资金的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在郑州市注册,在税务部门进行出口退税备案,同时在银行设有出口退税账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或办公场所,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好,银行信用较好,在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B类以上的外贸企业等。

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8〕71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郑政〔2019〕27号)

服务部门:郑州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人及电话:马恒太 67182083 18595751028


(二)

政策要点:市财政向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亿元,专项用于开展“外贸贷”业务。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将1亿元准备金存放于承办银行,作为郑州中小微外贸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贷款的增信手段,对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的贷款承担有限补偿责任,承办银行承诺放大一定倍数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贷款。

服务对象:郑州中小微外贸企业

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财政支持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26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19〕53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

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外贸贷” 融资业务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郑政〔2019〕28号)。

服务部门:郑州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人及电话:马恒太 67182083 18595751028


(三)

政策要点: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多样化精准服务稳定企业订单;加快政策兑现强化资金支持;加强金融服务纾解资金困难;创新贸易方式多措并举开拓市场;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外资企业信心;扩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民生消费品进口;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稳定企业用工;做好“服务官”强化企业服务保障。

服务对象:郑州外贸外资企业

政策依据:

1.《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商开放〔2020〕3号)。

2.《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通知》。

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外资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郑商〔2020〕33号)。

服务部门:郑州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人及电话:马恒太 67182083 18595751028

         孙国斌 67182090 15238326659


(四)

政策要点:全力为帮助企业维护权益,降低损失,因疫情导致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贸促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证明书,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可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服务对象:因疫情导致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

政策依据:

1.《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2.《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 

3.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4.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郑办〔2020〕4号)

5.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外资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郑商〔2020〕33号)

服务部门:河南省商事认证中心(金茂大厦B座6层612、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白云飞 63936105 13937196572 


(五)

政策要点:为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商务部和工商银行将围绕重点合作领域,遴选推出一批部行合作重点支持项目。省商务厅要求:商务部等8部门确定的11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正在建设或拟建重要项目无特殊情况列入推荐范围,在此基础上,郑州市推荐2个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供应链企业正在建设或拟建重要项目。经省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银行各一级分行确定后,列入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年度目录。工商银行从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年度目录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链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办贷过程中,工商银行对推荐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并依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服务对象:商务部等8部门确定的11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郑州其他2家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供应链企业。

政策依据:

1.《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商建函〔2018〕654号)

2.《商务部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组织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9〕631号)

3.《河南省商务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推荐供应链领域重点合作项目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20〕17号)

服务部门: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人及电话:郑嫄  0371-67180083  1366300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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