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经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市商务楼宇暨入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制定《郑州市商务楼宇暨入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