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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7-10 00:00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商务局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4

 

 

 

郑州市商务局

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39号)精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419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三大一中”战略目标,坚持“三大主体”工作格局,依托网格化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对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树立“民生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以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商务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的行政指导制度。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相关执法部门,在我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要综合运用提示、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方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督促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对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要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通过之一制度的落实,真实反映出执法实际效果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违法行为的认同度,努力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效统一,促进执法关系和谐。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相关执法部门要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明确执法项目,继续主动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我局将于2014年10月30日前在局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梳理结果。切实促进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实现管理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和执法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转变行政工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及时配合修改、完善商务系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推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结合(国发〔201416)要求,继续做好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真正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四)修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一步细化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确保罚过相当、同案同罚。2014年9月30日前,我局将重新修订后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送至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商务部门成为今年重点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部门之一,我局要采取日常检查、年底报告等方式,认真落实,推进落实效果,并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市政府的检查、抽查工作。

      (五)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部门要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行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行政调解事项,制定行政调解规程。有关执法部门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处理污染纠纷、土地纠纷、采矿纠纷、水事纠纷、治安纠纷等纠纷,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纠纷。

     (六)坚持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在充分发挥我局法制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我局自2011年起建立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符合要求的法律事务所优秀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遵照“合理配置、诚信尽责、优势互补、保守秘密、接受监督”的原则,协助参与我局的文件制定与审核、行政决策、政策研究、案件审查等具体事务中去尤其是要积极参与到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我局服务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根据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14年9月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的安排,我局同时将2014年9月确定为郑州市各县市(区)商务局、我局机关各处(室)行政执法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我局机关各处(室)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培训以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基础内容,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文件规定和有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开展评优表先活动,激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热情

     围绕全省提出的“服务提升年”活动,使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上水平、上台阶、见成效。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评先工作作为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年底对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部门要积极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评选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人员”活动,力争取得好的名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努力推动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引导和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点上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二)加强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把豫政办〔201439号文件和郑政办〔201419文件作为2014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增强行政执法为人民服务、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发展服务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二是广泛进行宣传。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局机关一楼大厅广告屏等媒介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我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心和效果,增强配合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

要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实施,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审查力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理流程,切实把层级监督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四)加强监督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才有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案卷评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实地检查和适时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联合纪检和监察部门开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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