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郑州市商务局
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商法〔2016〕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商务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余遂盈
副组长:刘沛涛
成 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外商投资促进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建设处、商贸处、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外商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我局行政调解案件的组织协调和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工作职责
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处室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决定是否受理行政调解申请,安排落实调解办案人员;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争议纠纷调解事宜;督促指导各单位、处室行政调解工作。
三、行政调解工作范围
(一)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可以调解的行政争议;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民事纠纷;
(三)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标准,指导、监督、协调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四)对可能发生的重大行政争议、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预警;
(五)接受部门咨询,就有关行政争议的调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法律咨询服务;
(七)其他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解的争议或纠纷。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