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商法〔2012〕13号)的安排,现将《郑州市商务系统2014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7日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商法〔201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法〔2014〕19号)中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的要求和安排,为切实加大我市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培训力度,指导和帮助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决定于2014年11月在全市商务系统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提高商务为民能力。
二、活动对象
全市商务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重点是商务行政执法骨干人员。
三、学习和培训内容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
(二)《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6号);
(三)《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法〔2012〕13号);
(四)《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法〔2014〕19号)
(五)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内容;
(六)《郑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裁量标准》(2014年修订版)、《郑州商务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2014年修订版)。
四、活动形式
(一)召开专题会议。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局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二)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学习教育。
(三)组织培训考试。各单位组织或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单位领导和执法骨干人员要参加。活动结束后,要就活动内容组织开展考试或竞赛活动,巩固活动效果。
(四)悬挂活动标语。学习培训月期间,各单位要在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明显位置悬挂标语,或使用电子屏滚动显示。
(五)征求意见建议。各单位要通过适当形式,对社会公开征求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促进本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的提高。
(六)建立工作台账。各单位要就本次活动建立台账,详细列明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或方案、取得的成效等。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局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以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局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局机关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局机关要将本单位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总结以及相关的文字、图片、台账等资料),于12月3日之前报郑州市商务局法规处,由市商务局法规处统一上报至省商务厅法规处。
联系人:翟振锋 电 话:0371—67180390
传 真:0371—67175615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