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暨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郑政办明电〔2014〕202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训人员范围
市商务局所有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轮训内容
此次轮训分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
(一)综合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简政放权的决定》(郑政〔2013〕29号)
5.《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3〕157号)
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4〕1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
(二)专业法律知识
专业法律培训的重点内容为《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拍卖法》、《典当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
三、轮训培训
此次轮训的培训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月19日(轮训时间不少于9个小时)。集中学习以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各业务处室学习以本部门专业法规为主要内容。
时间 地点 内容 时长
9月9日 各业务处室 专业法规 2小时
9月10日 各业务处室 专业法规 2小时
9月11日 各业务处室 专业法规 2小时
9月12日 各业务处室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2小时
9月16日 各业务处室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2小时
9月17日 局六楼会议室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3小时
9月18日 各业务处室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2小时
9月19日 各业务处室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2小时
四、轮训考试方式
轮训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将于2014年9月下旬统一组织轮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有关处室要把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轮训方案认真参加轮训。
(二)严密组织。政策法规处负责集中学习的组织,各业处室要统筹安排,按照时间计划,保证全员参与培训。
(三)严格要求。本次轮训将列入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各位参加轮训的执法人员要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轮训,并记好笔记,争取考出好成绩,轮训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
附件:郑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联系方式
负责人:郭利伟
联络员:翟振峰
电 话:67175615
邮 箱:zzsswjfgc@163.com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