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执行豫政办〔2012〕78号文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3-10 00:00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2〕77)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培训豫政办〔2012〕78号文件和市政府《方案》情况

1、把豫政办〔2012〕78号文件和市政府《方案》作为2012年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学习培训。

2、结合我局第四期处长讲学活动,组织全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豫政办〔2012〕78号文件,使大家明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深刻意义,牢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

3、11月26日,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河顺召集局长办公会,局领导集体学习了豫政办〔2012〕78号文件和市政府《方案》,并研究通过了《郑州市商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印发。

4、在郑州商务局互联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郑州市商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网站上宣传豫政办〔2012〕78号文件、市政府《方案》的主要内容

5、利用我局一楼大厅广告屏,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让局机关人员及来我局办事的群众了解政府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心和效果。

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商务方面的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商务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不仅要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还要针对具体违法事项,向行政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及时消除影响,改正违法行为。办理处罚数额较大或对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每次执法作出决定后,在送达决定文书的同时,送达行政执法回访意见表,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由当事人现场或者事后填写并交回;如当事人不愿填写或者未交回,由所在单位相关执法监督机构以30%的比例进行回访,及时了解违法行为的纠正、整改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以及工作作风、行政执法效果和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满意度。

2.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制定商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划和实施计划,继续深入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隐去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后,进行主动公开。外商投资审批服务大厅将审批程序流程、前置许可条件、所需材料明细、收费标准(含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办理时限、办公时间等信息悬挂于服务大厅明显位置,供群众、企业及其他组织免费查询。

3.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制度。我局根据豫政办[2012] 78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郑办[2011] 38号)的有关要求,成立我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法规处设立了办公室承担行政调解的具体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及时梳理了进行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明确行政调解事项、行政调解范围、行政调解责任等。

4.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制度,促进商务执法与商务管理中的业务统计、监测、预警等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合法性、廉洁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发不稳定因素。

5.继续推行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和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7号)的规定,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网站公开。完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运用规则,确保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6.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鼓励和引导有关企业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使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和经贸秩序。

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1.全面落实商务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制定的行政执法巡查制度。针对违法行为、重大事故、事件多发易发的领域、区域和环节,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巡查职责划分到三级网格中,落实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计划,明确每次巡查范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区域内发生跨越巡查间隔期的违法行为或社会管理网格上报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问责。

2.健全商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每年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中负责审批工作的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初审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审批时,标注行政执法证号码。防止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设立12312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坚持严格的登记、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登记受理工作,电话记录本页数确定,不得撕毁或随意涂改。登记的举报投诉事项,有明确的领导签批、调查、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要对外公布,并在公布后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3.深入推进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我局及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了保障和尊重人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重要性,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不粗暴对待当事人,没有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没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既防止因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而放纵、袒护违法行为,又避免因工作方式不当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要在行政执法现场主动对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仪容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平和、用语规范。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时主动热情、依法解释,行政执法人员遇到紧急事件和过激言行,应当理性、平和处理。

4.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5.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办理各项商务行政许可,同时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要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损害赔偿权、救济权。

6.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继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以及各项配套制度,使用规范的行政处罚文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7.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职能作用。依法受理、处理、转交、督办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对违反商务领域内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形成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和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外商投诉权益保护工作。将省外客商来豫投资发生的投诉案件全部纳入受理范围;开设外来客商投诉权益保护网站,提供在线投诉、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处理领导对口协调制、案件分级负责制、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高效、公正、妥善地解决投诉案件,维护客商合法权益。

8.认真贯彻《行政强制法》。遵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首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告、催告等非强制手段;慎用行政强制,采用各种非强制手段仍不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才能依法采取强制手段。

9.不断完善行政审批,优化投资环境。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留商的良好氛围。推广联审联批制。对重大投资项目,由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由分散办理变为集中协调,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办理,加强部门间协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推广无偿代理制,为来豫投资客商提供免费、全程服务。扩大代理范围,不仅代理外商投资项目,也代理省外客商投资项目;加强培训,提高代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降低客商投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客商。

四、2013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印发的《郑州市商务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2013年我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计划如下:

1、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商务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各业务处室进一步梳理服务类行政执法依据,确定本处室具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

2、修改完善原《郑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并重新印发,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将该制度纳入该《行为规范》中,通过贯彻落实《行为规范》,深入推进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平和执法。

3、修订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网站公开。

4、健全商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点做好我局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中负责审批工作的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初审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审批时,标注行政执法证号码。充分发挥12312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5、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我局网站上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执法结果。在外商投资审批服务大厅将外资企业审批程序流程、前置许可条件、所需材料明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等信息悬挂于服务大厅明显位置,供群众、企业及其他组织免费查询。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