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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商务领域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2-09-15 17:20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商务领域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商务领域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政策宣传和走进个体工商户”开展活动:

(一)发布中小市场主体政策包。梳理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省及各部门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形成商务领域中小市场主体政策包,通过官网等形式对外发布并及时更新,便于个体工商户及时掌握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推动纾困政策落地,提升个体工商户获得感。

(二)开展走进个体工商户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深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物流、生活服务等行业个体工商户,了解发展情况、政策落地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需求,推动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要深刻认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稳经济、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服务月”活动,努力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活动,让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提振发展信心。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报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成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等。

(四)高效廉洁,安全有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平稳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严守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守安全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活动结束后,请将“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法规处(可通过郑政钉发送至郑州市商务局法规处侯佩处)。

联系人:侯佩 

联系电话:0371-67180390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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