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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0-20 15:39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67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41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商办文〔2020〕57号)精神,确保我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辖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禁、限塑行动,细化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到基层、到企业,层层压实责任。围绕阶段性目标任务,聚焦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难点、堵点,拟定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禁限塑工作。一是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行动方案》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商贸处,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020年底前完成);二是按照《河南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开展绿色商场创建,促进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商贸处,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持续推进);三是落实国家加快电子商务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压实电商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塑料包装源头减量,推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020年底前完成);四是指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主动公开减量成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持续推进);五是引导督促商品零售场所、餐饮行业、外卖服务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产品替代。各类展会活动主办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无毒无害、可循环使用的搭建材料,展会期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动绿色布展、参展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处室,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持续推进)

三、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一是对商品零售场所、餐饮行业、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二是对相关商贸企业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使用情况开展摸底调查。

实施步骤:2020年8月31日-10月31日,各区县(市)组织自查;11月1日-11月9日市级组织抽查;11月10日-12月20日,省级组织抽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处室,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摸底调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商务局。

四、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此项工作已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年底前,国家层面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要积极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和各类宣传活动;二是准确把握对禁限区域、时间、品类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到禁限范围不扩大、不缩小,禁限时间不提前、不延迟,禁限品类不延伸、不收缩;三是要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出台相应措施,鼓励使用非塑料购物袋(篮)等替代产品,减少使用相关塑料制品,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方式:

商贸处:杨世斌  李青   67185865

        邮箱:zzswj405@163.com

电商处:陈石   67170298

        邮箱:zzswjdzsw@163.com

会展中心:郑磊   67889319

        邮箱:hzyzjsb@163.com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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