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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季度中小开申报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7-05 00:00  

 

 

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外贸企业: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商务厅、财政厅的要求,现将申报2012年二季度中小开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即日起已开通。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通知本辖区已注册企业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网址:smeimdf.mof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为:在线申报-资金拨付申请,请选择与项目内容相符的拨付申请表进行填报。未注册企业或虽注册但未通过审核公示的企业本次不受理申报,项目申报期内暂不受理企业注册审核事宜

    二、申报要求:本次受理2012年二季度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申报,有关申报要求、支持范围、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仍按《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附件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申报须知》、附件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的规定执行。《管理实施办法》和两个附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可在郑州市商务局网站-下载专区-财务处查询(网址:www.zzcom.cn)。

    三、支持限额:

    1、宣传材料的翻译及制作、宣传视频的翻译及制作支持额最高为5万元;

    2、每个企业终生只支持一次创建企业网站项目,支持额最高为3万元;

    3、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个网络营销活动项目,支持额最高为5万元;

    4、境外宣传广告支持额最高为10万元。

    四、补充规定:

    1、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暂不申报,待年末清算期时统一申报(参加境外展会的人员费用不受此限制);

    2、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人员费用,按境外市场考察项目进行申报,支持比例为70%;

    3、出国人员护照应复印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4、境外市场考察项目需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发票,如企业是随团参加考察,应提供组织单位购买机票的航空发票复印件,并由组织单位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企业参加人数,机票款金额,加盖组织单位财务章;

    5、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拨付申请表中生活补助实际发生金额按项目所在国每人每天的生活补助标准直接计算填报,各币种对人民币的汇率附后;

    6、项目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应提供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所附发票如有密码,应刮开密码后再复印,以备评审人员上网查询发票真伪;

    7、所提供材料如为外文,应附中文翻译件。

    五、申报资料财务方面凭证加盖财务章,其他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7月16日前将资金拨付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郑州市商务局财务处509房间。所提供材料需按照附件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申报须知》中所列书面资料的顺序排放,用透明塑料夹成套装订。

    七、为进一步发挥政策资金的促进作用,提高中小开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对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使用中小开资金但进出口额仍为零的企业,暂停其中小开资金项目申报。

    八、各企业要严格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无误。省商务厅、财政厅将加大对中小开资金的监督检查,委托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所有材料需复印清晰,对通过涂改护照、签证及发票等做假行为骗取国家政策资金的企业,将按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2年申请中小开项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7182181

    附:各币种对人民币汇率

    美元    欧元    日元      港币     英镑

    6.3249  7.871   0.079648  0.81522  9.8169

                                            郑州市商务局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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