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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实行个人信用积分制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时间:2019-11-01 09:57  

2019年4月18日,《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郑州市将主要面对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郑州市常住人口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是依据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通过设定的积分规则,计算得出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分数,积分名称为“商鼎分”。个人信用积分基础分为100分,良好信息加分,不良信息扣分,分值分布在0到200分之间,分数越高表明信用越好,从高到低分为五档。
    个人信用奖惩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守信者实行优先享受、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媒体宣传等激励措施;对失信者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个人可通过主动申请并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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